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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卫生检查标准及评比制度 一、卫生检查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板、楼道清洁、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水迹。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窗棱无灰尘。室内外花盆无灰尘、盆无杂草,室内外暖气片内无杂物。 4、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5、黑板无字痕,框无粉尘,讲桌无灰尘、干净,物品摆放整齐,除课本、粉笔盒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6、桌凳及用品排放整齐。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摆放。 8、垃圾桶干净、无污渍,桶内无垃圾。 (二)、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三)、宿舍卫生 1、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痰迹、无果皮、纸屑,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 2、物品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棱角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牙刷放在茶杯里且刷头统一朝右,毛巾折半后摆放上架。 3、不该有的物品统一关锁在衣柜里 (四)、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各班教室、寝室、公共卫生区,必须每天清扫两次,每周一次大扫除。 2、每学期初学校划分一次卫生分担区,实行班级负责制。 3、卫生部和学生科专管不定时抽查,检查人员严格考核标准评分,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班级,除扣量化分外,随时追查责任并限期整改。 4、每班可设立两名卫生督查员,做好本班卫生区保洁工作。 5、卫生部干部要认真负责,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统计上报。 6、学校对卫生工作加强量化管理,检查结果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结,并颁发流动红旗。 7、专管卫生工作人员应对卫生全面负责,平时和突击打扫卫生时要配合学生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卫生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并将卫生检查结果以较大比例纳入学校文明班、先进班评比量化之中。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上岗实习、见习、实训、政治教育活动、军训、劳动等实行考勤,考勤由教学班班委或实习、见习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任课教师同时对学生进行考勤。每月结束时,各班考勤情况应向全班公布。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期考勤统计表交学生科、教务科,将学生考勤情况汇入学生期末鉴定表。 第二条 学生因病、因事(急病或紧急事故除外)需要请假应事先填写统一的请假条并获审批,不得事后补假,按时返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凡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的学生按迟到处理,超过15分钟后进入教室的按旷课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的按早退处理,提前15分钟以上离开教室者按旷课处理。学生上课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无故一天不参加教学活动、文体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劳动等按6节处理;不参加晚自习按2节旷课处理。 第三条 病假需有学校医务室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事假要有充分理由及证明。 第四条 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班主任批准,学生科签字;请假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科签字、政教主任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班主任、学生科签署意见,交政教处、教务科领导批准; 第五条 学生见习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确定后,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由实训处与实习单位商议后研究决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按旷课处理。 第六条 对违反考勤管理的学生,视情节,按学生处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两课、两操管理制度 为了树良好校风、创文明校园、建优良秩序、提高我校学生整体素质,保障学校“两课两操”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提高全校学生的身体素质,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两课两操”作如下规定,全校各班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日课表进行“两课两操”活动。 1、体育课:由体育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教学计划落实教学的各个环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2.课外活动:全校各年级各班均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整队和活动,体育教师负责活动器材的出借回收和技术指导。 (一)广播操 1、广播操集合站队要“快”、“静”、“齐”。 (1)、上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各班必须按“轻声慢步、靠楼梯右行”的原则,有序、安静地按照指定路线进入操场的指定地点集合站队,班主任要到位监督管。 (2)、广播操结束,各班必须在体育老师的统一指挥下,按学生科安排指定路线有秩序、整齐、安静地依次退场。 2、进、退场要文明、安静、确保安全、有序。 (1)、各班上、下楼梯时要整齐、安静列队,一个班接一个班靠右行走,不得喧哗,不得拥挤。 (2)、班主任、学生科老师负责检查监督,杜绝不安全因素,做好文明管理。 3、做操时要态度认真、精神饱满、动作到位。 (1)、做操过程中,各班安静、有序、不讲话、不干与做操无关的事。 (2)、全套操从头至尾动作要整齐、到位,达到锻炼目的。 4、要保证做操出勤率,做操环境良好。广播操时间内,学生个人不得无故在教室,不下楼做操。 5、广播操的全过程班主任要到位、跟班并认真管理,指导教育学生文明守纪、认真锻炼、提高素质,体育老师要到位指导。 (二)眼保健操 1、纪律要求 (1)、上午第二节、下午第二节预备铃响,各班学生必须在教室里做好准备。 (2)、上操铃响,学生闭目静待眼操开始,不得再做其他事。到各专业教室上课的班级和上体育课的班级,科任老师应在教室组织学生做完眼操后,才能带队安静、有序地到专业教室上课。 2、要保证做操率,提高眼操质量。 (1)、眼操时间学生一律停止其他活动,人人做操。 (2)、眼操过程中学生态度要端正、动作认真、点按到位。 3、眼操结束,要闭目休息。
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成人、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和班主任同意。 二、使用规定: (一)每天晚自习一前五分钟将本班学生手机集中收集存放于手机收集箱,到第二天下午下了第六节再发放给学生本人,其余时间禁止使用。在禁止使用时间内,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学生本人负责安全管理到位。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由班主任老师处理代为保管。(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道德风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职学生行为规范》,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学生进出宿舍需出示能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入住我校学生宿舍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退宿管理 第四条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就住。 第五条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住宿收费标准交齐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学生宿舍。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确因情况特殊需留校的,须事先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住学生宿舍。 第七条学生在毕业实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时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不得再居住在学生宿舍内。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 1、上课期间(正常上课、自习课、晚自习)实行封楼管理,学生严禁停留在宿舍及寝室。 2.学生寝室大门分时段开放,具体时间为: 早上:6:00——7:45 中 午:12:00——13:00 下午:17:00——18:30 晚 上:20:3:0——21:00 (2)寒暑假、月假封闭管理。 (3)第九条严禁挪用、破坏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焚烧杂物,使用煤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严禁站在洗漱台(盆)上晾晒衣服;严禁站在寝室阳台围栏上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条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电和电器、严禁私拉电线或破坏配电设施、设备;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窃电。 第十一条严禁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 第十二条严禁将易燃、易暴物品、易腐蚀物品、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第十三条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翻墙、窗、门及围栏进出宿舍。 第十四条严禁带宠物进入宿舍;严禁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存放在宿舍。 第十五条严禁买卖经商。 第十六条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参与传销。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存折。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须应积极配合学校宿管人员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宿舍安全、卫生、秩序等的检查工作,不得蓄意阻挠。 第十九条严禁其它可能给宿舍和学生安全带来危害或隐患的行为。 第四章寝室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寝室卫生实行达标制管理。卫生不达标情况每日公布。达标寝室的成员方可参加评优评先、助学金申请和勤工助学申请。寝室卫生一月累计3次检查不达标的,全体寝室成员取消入住资格。 第二十一条达标寝室条件 1.寝室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卫生设施齐全。 2. 一装入(垃圾入袋)。 3.三净(寝室门、窗干净,地面干净,床上用品及其他物品干净)。 4. 五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箱包存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5.八无(寝室门口、寝室、阳台及卫生间地面无垃圾、纸屑、积水、污物,寝室生活设施无灰尘,墙面或顶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异味,寝室无宠物)。 第二十二条未达到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作为不达标寝室处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妥善使用和保管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项公共设施、设备,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严禁擅自搬动床的摆放位置、严禁损坏水电设施。 第二十五条寝室设备设施损坏及时到宿舍管理员处按程序报修。 第二十六条住校学生每生领取的寝室钥匙,实习离校办理离校手续时,交还钥匙,否则不办理离校手续。 第六章学生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宿舍寝室的日常行为纳入其德育或操行量化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寝室的违纪行为按照学校、中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上课时段(正常上课、自习课、晚自习时段等)不得停留在宿舍或寝室内。因病需在寝室内休息的需持假条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许可后可在寝室休息。 第三十条学生节假日及双休日离校的,须至寝室管理员处进行登记,不登记的作夜不归宿处理。 第三十一条室长每天督促公共卫生值日生按要求对宿舍的走廊和楼梯进行清扫,做到两扫两拖和“六无”(地面无垃圾、纸屑、污物、积水,扶手无灰尘,墙面(顶)无蜘蛛网)。 第三十二条寝室室长每天督促寝室值日生对所在寝室进行清扫和保洁,做到每天三扫三拖(早中晚各一次)、二净(寝室门、窗干净,地面干净)、七无(寝室门口、寝室、阳台及卫生间地面无垃圾、纸屑、积水、污物,寝室生活设施无灰尘,墙面或顶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异味)、一装入(垃圾入袋)。 第三十三条住宿学生必须保持寝室区域的干净整洁,做到“六不”(不乱吐、不乱倒、不乱扔、不乱画、不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不带用一次性餐盒及方便袋装入的食品进宿舍)。 第三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要求停留在寝室的。 2.不按卫生要求整理内务的。 3.不按值日要求打扫卫生的。 4.翻越围墙、校门、窗户的进出宿舍的。 5.带宠物进入宿舍的。 6.不按床号就住的。 7.在寝室区域乱吐、乱倒、乱扔的。 8.故意用杂物将下水管道堵塞的。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按违纪处分规定依规处理。 学生就餐制度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学生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堂一切工作秩序的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滋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 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学校值班人员和食堂饮管人员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b体育中国学生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维护学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b体育中国在校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校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学习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以及月假,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 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校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 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请假前必须经家长同意,再填写《学生请假单》,由班主任签字、学生科审批后方可离校。 (二)、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学生科签字才生效。 第五条 请假时限及审批权限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学生科签字才生效。请假3至7天由班主任批准,学生科审批签字,7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请假程序 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写明具体病因,到班主任处办理病假手续。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据,确实遇到特殊事情需要请假,班主任必须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经家长首肯再办理请假手续。 3、课程学习阶段。请假2天以内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报学生科审批,3天或者3天以上的,必须经家长、班主任同意,由学生学生科审核、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报教学科备案。请假期满,应当向学生科履行销假手续。 第七条 关于补假、销假和续假的规定。 (一)、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正常情况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履行完后方可离校。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2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校的,按擅自高校处理。 (二)、请假期满,须按时到请假批准部门或相关老师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的,超期时间按无故旷课或擅自离校处理。 (三)、请假将逾期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时间应予累计,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准假。 (一)、学生患有疾病,被学校指定医院建议应当休学的; (二)、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三)、因私出国(境)者 (四)、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 第八条 关于请假制度的其他说明 (一)、学生请假期间要遵纪守法,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学生在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虽经请假但逾期不归者,按《b体育中国学藉管理规定(试行)》和《b体育中国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b体育中国学生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使同学们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生专业学习水平以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宗旨,使学生早、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 所有班级全体学生 二、早自习、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教室进行 2、时间:早自习、晚自习的时间按照作息时间进行。 三、早、晚自习要求 1、早、晚自习期间,倡导各班设立班级自我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班级自我管理作用,切实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 2、准时到本班教室参加自习,早自习全班以朗读为准,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 3、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4、自习时间不准在教室内接、玩手机,不得吃东西,不得睡觉,不得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5、早、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必须经班主任和学生科批准。 6、团委与学生会部门会议不得在早、晚自习时间召开会议,如在特殊情况下需召开,必须经学生科批准(统一安排的除外)。 四、考勤 1、考勤小组由学习部组成,成员必须于早、晚自习准时开始对全校各班级的早、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每天检查的情况及时公布。 2、各班学习委员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公布于黑板上,并做好早、晚自习考勤登记,以示公正和便于学校检查。于每周五下午向学生会学习部上报本班本周早、晚自习考勤情况。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所有班级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干部评比。 五、请假 1、早、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委员以备检查,或者由班主任告知相关值日生,值日生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旷课。 2、早、晚自习期间,有参加学校活动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否则视为旷课。 六、班级考核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对各班早、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对每周的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总结,交由学生会学习部进行张贴公布,以做评比。 2、每周将在全校评出2个晚自习进步班级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公示。 3、晚自习情况将作为学校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个人考核办法 1、晚自习出勤按照课内出勤计算。 2、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个晚上缺席视为旷课2学时,迟到或早退三次计旷课1学时。 3、对于无故旷课者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 旷课1学时,给予班级批评;累计达10学时,根据《b体育中国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累计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50学时,给予劝退学籍处分;旷课未达10学时,但影响较坏认错态度较好者,给予通报批评。 4、对晚自习喧闹、不听劝告、严重影响他人者将直接上报学生科处理;对于严重扰乱晚自习纪律者(大声闲聊、玩手机等同学),经班长及其他班干部多次劝说或是警告无用的,或是直接由学习部查到的,直接将其名单记下,查到一次就直接按旷自习处理。 5、凡旷自习、扰乱自习纪律的同学,不得参加各种评优活动。 |